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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西秀区旧州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全垫资修建) 一、二标段施工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3)7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土建及设备采购安装一、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建设[2013]105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洁城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大屯山;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总投资:1388万元,厂区土建及设备投资约653万元;计划工期:30天;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厂区土建及设备所示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