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绥阳县风华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4-03-28 查看 8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黔C建施招(2014)第195号

绥阳县风华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绥阳县风华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投资【201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遵义市诚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绥阳县风华镇;建设规模约占地22.2亩;总建筑面积41858平方米;其中住宅25510平方米;地下车库10081平方米;商业及配套设施5877平方米;其它390平方米;计划工期:24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界定的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第2条规定内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资格预审申请人人数大于9家时采用资格预审。当资格预审申请人人数小于或等于9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5楼)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香港路盛邦帝标C栋16楼3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整,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市诚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绥阳县风华镇地址:遵义市香港路盛邦帝标C栋16楼3室

联系人:袁朝辉联系人:黄毅

电话:13595246038电话:0852-8620813

传真:传真:0852-8620813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