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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26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新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3)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紫云县城区2.2建设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88套,2.3 建设工期:八个月。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个(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预审申请。 4.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