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沙土镇初级中学二校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沙土镇初级中学二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改综【20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金沙县沙土镇初级中学二校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金沙县沙土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900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及辅助用房28208平方米,生活用房19626平方米,大门6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额:16604万元,本项目估算为:8746.12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14 日至2014年 5 月 20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投标人需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上传完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2014年 5 月 20 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一楼】持授权委托书、(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5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毕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国家指定媒介)及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毕节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指定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沙县 地 址:贵阳市公园南路华亿大厦19-6室
邮 编: 551800 邮 编: 550002
联 系 人: 童智勇 联 系 人: 王钰姗
电 话: 0857-7222541 电 话: 0851-5227133
传 真: 传 真: 0851-52271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508806091@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