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城北新区文化广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榕建招7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城北新区文化广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已由 榕江县发展发改革局以 榕发改复[2013]44、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榕江县城北新区
合同估算价:总投资13047.4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6113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6034平方米,景观建筑(景观亭、景观廊等)面积2666平方米,水景面积6032平方米,商业建筑21120平方米,广场亮化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二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二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 年 5月15 日至2014年 5 月 21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30 时至 16时3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3楼大厅) 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原件报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原件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榕江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榕江县城 地 址:凯里市丰球豪庭8栋2单元1102号
邮 编: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 韩鸿萍 联 系 人: 冯刚
电 话: 0855-6679258 电 话: 0855-8686837
传 真: 传 真: 0855-86868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年 5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