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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8-0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警察训练基地、

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投资【2011】413号、毕地发改投【2011】689号、毕地发改投【2011】69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29008平方米;投资估算:2700万元;计划工期:260日历天;建设地址:双山新区香田村;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0801日至20140807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0801日至20140807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招示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082209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o/)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春天大药房旁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C

邮 编:551700邮 编:550001

联系人:韩湘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18230899677电 话:15934752288

传 真:传 真:0857-823695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