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46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宁县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已由 贵州省水利厅 以 黔水灌溉[2014]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镇宁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省级、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宁县朵卜陇乡、江龙镇、良田镇、大山镇、扁担山乡。
2.2建设规模:新建泵站10座,机井配套3座,配套变压器11台,架设10kv输电线路7.8km新建水池61座,检修闸阀井108座,新建上水钢管6.611km新建上水软管91m配套管网79.601km新建渠道17.52km.
2.3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
2.4标段划分:3标段,I标段——镇宁县江龙镇司丁片区、茅草片区及朵卜陇乡干坝片区、梭马片区;II标段——镇宁县朵卜陇乡新苑、红梯片区及大山镇连山村、大寨村机井配套片区、扁担山乡大抵拱村机井配套片区;III标段——镇宁县良田镇乐丰片区。
2.5工程工期:每个标段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近五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五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