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丹建招字【2014】0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已由丹寨县发展改革局以《关于对丹寨县扶贫生态移民金钟经济开发区扬武社区金湖山体公园景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丹发改函【2013】1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扬武镇;
2)、项目总投资:460万元;
3)、项目计划工期:5个月;
4)、招标范围:公园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寨县扬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寨县扬武镇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振华凯都大厦13-10
邮 编: 557500 邮 编: 550001
联 系 人: 龙斌 联 系 人: 李佳
电 话:15985506128 电 话:0851-6824469
传 真: 传 真:0851-68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