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宫镇桃子村进村大道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27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宫镇桃子村进村大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宫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财发【20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龙宫风景名胜区匹配(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宫风景名胜区龙宫镇桃子村
2.2 规模:通村大道长860米,宽8米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施工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