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建设项目手术室、PICU、NICU设备采购与净化工程

2014-06-10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建设项目手术室、PICU、NICU设备采购与净化工程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手术室、PICU、NICU设备采购与净化工程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1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与净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2)建设规模:妇幼保健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381平方米;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手术室净化设备及配套服务、PICN及NICU装修装饰、设备及配套服务的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钥匙以及人员培训;(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5)招标范围:建筑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2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2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