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金沙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贵州省林业厅以黔发改农经〔2013〕2495号批准建设,并按金沙县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金沙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栽植技术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金沙县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分一个标段,建设规模30000亩,总投资1025.12万元;其中用材林20000亩,投资约560.92万元;经济林10000亩,投资约464.20万元(含三年管护费150万)。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营造林工程经营范围)和有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4年 6 月 20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00 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营造林工程经营范围)和有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手续后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并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7 月 7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车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旭华路50号 地 址:贵阳市遵义路103号
邮 编: 550000 邮 编:550002
联 系 人:张法启 联 系 人:胡刚 周成敏
电 话:0857-7250352 电 话:0851—5563996
传 真: 传 真:0851—55639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ongming_gz@vip.163.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10月18日
2014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