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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制氧系统设备、医用气体工程采购

2014-06-16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制氧系统设备、医用气体工程采购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3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制氧系统设备、医用气体工程采购 已由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12】7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2)建设规模:妇幼保健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381平方米;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联动四塔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病床医用气体工程及ICU室、手术室供氧、供气工程及输液道轨等;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钥匙以及人员培训;(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5)招标范围:图纸、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生产厂商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代理商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资质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