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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4-05-05 查看 2 次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348号文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凯建施招备(2014)第13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2.4、工程建设地点:凯里市凯雷公路北侧,凯里一中开怀新校区东北侧;

2.5、建设规模:路面工程约350米、广场工程约3339.12 平方米、绿化工程约6320.592平方米、大门工程约12.6平方米、停车场及边坡约1008平方米、篮球场工程:正规篮球场、应急办案保障用房约943.83平方米、文化长廊约95米、波纹护栏以及铁艺围墙约600米。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6、计划日期:12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 5 5 日至2014 5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原件(名单人员应包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并同时递交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岗位证原件)。报名时所有证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查验,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所需的所有证件均须提交原件查验,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5 5 日至2014 5 9 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5 16 14 30 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

地 址:凯里市迎宾路33号丰球新天地A栋1单元2303室

邮 编:

邮 编:556000

联系人:

联系人:龙施俊

电 话:0855-

电 话:0855—8688080

传 真:

传 真:0855—86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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