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4)第473号
二次招标公告
绥阳县黄杨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阳县黄杨镇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府办发【2013】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绥阳县黄杨镇政府大院旁。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补助和县自筹已落实。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5400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月。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5楼)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在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深圳路聚宝楼3楼)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城上城6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阳县黄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
询有限公司
地址:绥阳县黄杨镇地址:遵义市深圳路聚宝楼
邮编:邮编:563000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人:韦征
电话:0852-6380000电话:0852-8628098
传真:传真: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