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C建施招(2014)第474号
招标公告
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1、招标条件: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2】3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2、项目名称: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上
4、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销售代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销售代表对同一品牌的空调,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原件。报名时提交上述证书和证件原件核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5、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6月06日至2014年06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五楼)报名。
5.2、请于2014年06月16日至2014年06月20日(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单元12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0元/套,售后不退(电话通知)。
5.3、本次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5.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地点(招标文件约定)。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绥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绥阳县洋川镇广播路2号 | 地址: | 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单元12楼 |
邮编: | 邮编: | 563000 | |
联系人: | 赵孝松 | 联系人: | 王勤 |
电话: | 0852-6226733 | 电话: | 0852-7704788 |
传真: | 传真: | 0852-770478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902387898@qq.com | |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5年12月15日 | ||
公告日期: | 2014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