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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2014-06-06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黔C建施招(2014)第475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绥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2】3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地点:绥阳县洋川镇幸福大道旁。

2.2招标规模:客梯共2台。

2.3计划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起40日历天全部安装完工并调试验收合格。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梯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招标内容:电梯的全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4、凡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并具备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

5、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条件:需同时具备5.1条和5.2条所要求资格.

5.1制造资格: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核发的乘客电梯设备B级以上(含B级)制造许可证。

5.2安装资格:取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乘客电梯安装许可证B级(含B级)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5.3拟供应的电梯品牌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具有相应的生产业绩和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6、投标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报名

7.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06月06日至06月12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五楼)现场报名。

7.3现场报名应提交资料以下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制造和安装资质证书副本(含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和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3)电梯安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装资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必须提供入黔核验手续原件;安装资质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核发的不作要求)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的机电安装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复印件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上岗证书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所有复印件需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4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费收据,到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14年06月16日至06月20日9:0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资料售价2000.00元/套(电话通知)。

8、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报名、资料领取、现场踏勘、开标会议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专一委托人参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有关本工程项目招投标需咨询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绥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绥阳县洋川镇广播路2号

地址:

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单元12楼

邮编:

邮编:

563000

联系人:

赵孝松

联系人:

王勤

电话:

0852-6226733

电话:

0852-7704788

传真:

传真:

0852-770478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902387898@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5年12月15日

公告日期:

201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