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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2014-07-30 查看 1 次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1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艺设计、施工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2)建设规模:妇幼保健院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381平方米;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本项目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实施。不仅仅包括:污水处理站工艺技术方案编制、施工图的设计、相关设备的制造/采购、工艺管线、设备安装调试、土建施工(站内:道路、房屋、工艺、土建设施、通风采暖、采光、保温、配电、化验等)、人员培训以及申办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等,并通过环保相关部门的验收,交付医院正常使用;(3)合同估算价:80万元;(4)计划工期:90日历天;(5)招标范围:废水处理站站内所有设施设备。进水接口为:污水处理站格栅井;出水接口为:污水站检测取样井;供电到污水处理站总配电柜进线上口。一次水、采暖管线接至操作室外1米等;建筑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