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邀请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39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坝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已由安顺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财农发[2014]29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坝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平坝县历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结余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特定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云镇平庄村、夏云镇景银村。
2.2规模:硬化机耕道4条,总长4.092km。
2.3计划工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