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77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社会[2014]32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关镇;总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勘察工期:20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