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8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4】61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建设地址:安顺市马判桥;
⑵.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总投资6969万元。
⑶.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及缺陷期阶段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