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 告
金沙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工程 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沙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已由 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金发改项目( 2014 ) 1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金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金沙县五里坡;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4970m 2。建设内容为被羁押人用房6647m 2、办案及管理用房2961m 2、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2529m 2、检察院及法院用房225m 2、武警中队营房1888m 2及附属用房720m 2;
2.3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3235.34 万元;
2.4 地质勘察总工期: 4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1个;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近三年完成类似勘察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条件,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勘察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月 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 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月 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 月 17 日 10时 30分,地点为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其他
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沙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沙县城关中华路 地 址: 贵阳市小河区西南环路 110 号 8 楼
邮 编: 551800 邮 编: 550009
联系 人: 刘先华 联 系 人: 王江云
电 话: 13698566366 电 话: 0851-3890898/13985878209
传 真: 传 真: 0851-387601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013006664@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 年 3 月 11 日
201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