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镇宁县机井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8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镇宁县机井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镇宁自治县水利局、镇宁自治县财政局以镇水发[2014]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镇宁自治县大山镇、丁其镇、城关镇境内。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划分标段:1个
计划工期:6个月
招标规模:285.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