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丹金开规建招[2014]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工程已由丹寨县发展改革局以丹发改函[2014]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寨县金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内;
2.2、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1523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约2600万元;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丹寨县金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丹寨县金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 地 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龙泉苑街睿力上城13栋25-1号 |
| 邮 编:557500 | 邮 编:556000 |
| 联系人:肖高能 | 联系人:彭龙兴 |
| 电 话:0855-3619101 | 电 话:18585512520 |
| 传 真: | 传 真:18585512520 |
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