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威宁县阳光新城拆迁安置楼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阳光新城拆迁安置楼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投[201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3999.6平方米;估算价:120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建设地址:威宁县双霞路;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10月09日至2014年10月14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投标企业 IC 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在资格预设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09日至2014年10 月14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宁县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威宁县新行政中心C栋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
邮 编:邮 编:550001
联系人:秦波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13985355832电 话:1593475228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2014 年10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