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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幕墙及钢结构雨篷、室内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 67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幕墙及钢结构雨篷、室内公共部分二次精装修设计及施工工程 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投资【201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凤东路3号路东南面;(2)建设规模:儿童医院综合楼、裙楼主体工程建筑面积约28261.52平方米;(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5)招标范围:公共区二次设计、施工、门头雨棚、连廊雨棚、局部玻璃幕墙、主入口门廊石材幕墙、主楼西立面1-4层、主楼北立面、南立面裙房石材幕墙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建筑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