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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整治工程施工购买公共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2014-10-2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整治工程施工购买公共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整治工程施工购买公共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毕经开经发发改【2014】4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市政道路整治3.76KM;立面改造约50000㎡;市政道路改造2.4KM。涉及到市政道路整治及市政道路、照明、排水、立面等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由投资人出资建设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整治工程(设计施工图所示内容)。金额约为人民币15556万元。投资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利用自有资金或其它资金来源投资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偿还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能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方法: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410 20日至2014 10 24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持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10 20日至201410 24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毕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高新经济开发区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

邮 编:551700邮 编:550001

联系人:刘顺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0857-8017775电 话:15934752288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7038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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