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锦屏县亮江河(龙池段)小流域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锦水招字【2015】0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锦屏县亮江河(龙池段)小流域施工招标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东南州水利局文件以黔东南发改农经(2014)2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及州县级配套,招标人为锦屏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锦屏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4.10hm²。
2.5 投资概算:约262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施工企业的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能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申请报名单位不足7家(含7家)转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申请人于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屏县水利局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站
联 系 人:黄年成
联 系 电 话:1336855716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才珍
联 系 电 话:0855-8233587
传 真:0855-823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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