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化工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1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盛化工一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三次)(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备【2014】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公司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1)建设地址:大西桥镇滨河南路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内;(2)建设规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0套,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3)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