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安底镇民主村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毕节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以毕烟指发[2014]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安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烟草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0773-1440GNGZ01622
建设地点:金沙县安底镇民主村
建设规模:43.4995公顷。
总投资额:约941.62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从业单位必须经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金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通过省级《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备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地规划和设计(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金并能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二条规定的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申请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安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金沙县安底镇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鸿通城写字楼A区901室
联 系 人:周守玺 联 系 人:赵丹妮
电话:0857-7418777 电话:0851-8525977715086032073
传真:0857-7418777 传真:0851-85202966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5年4月9日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