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4年通村油(水泥)路(鸡场坡乡)建设项目 施工
二次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6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定县2014年通村油(水泥)路(鸡场坡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已由安顺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市交复[2014]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定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普定县鸡场坡乡 ; (2)建设规模: JCP1-01 白桥至新寨村K0+000-K2+360,长2.36公里;JCP1-02小花桥至果骂村K0+000-K2+450,长2.45公里;JCP1-03煤洞至肖家湾K0+000-K3+400,长3.4公里;JCP1-04小河口至那贝村K0+000-K0+960,长0.96公里;JCP1-05岔河至那构村K0+000-K1+390,长1.39公里;JCP1-06鸡场坡至骂若至新寨村K0+000-K7+020,长7.02公里;JCP1-07鸡场至砂岩村K0+000-K2+080,长2.08公里,合计总里程长19.66公里 ; (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 (5)标段划分: 按一个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壹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壹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