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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5-01-20 查看 1 次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招 标 人

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1-16

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技术标7

 

技术标8

 

技术标9

 

商务分

79.24

技术分

11.56

总分

90.80

项目经理或总监

邓旭荣

报 价

116795471.8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0

 

技术标11

 

技术标12

 

技术标13

 

技术标14

 

技术标15

 

技术标16

 

技术标17

 

技术标18

 

商务分

78.39

技术分

10.04

总分

88.43

项目经理或总监

陶彪

报 价

115559540.0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9

 

技术标20

 

技术标21

 

技术标22

 

技术标23

 

技术标24

 

技术标25

 

技术标26

 

技术标27

 

商务分

76.26

技术分

12.02

总分

88.28

项目经理或总监

徐国生

报价

114323610.02元

公 示 期

 2015.01.20.

 2015.01.2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