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综合文化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自治县综合文化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紫发改字【2014】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自治县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共12842平方米,共3层,其中,博物展览馆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954平方米、文化馆(含会议中心)建筑面积8934平方米。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