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大龙潭一期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垫资)
施工招标公告(变更顺延)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51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秀区大龙潭一期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垫资)(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安顺市西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函[2014]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秀区东关办大龙潭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道路起点为黄果树大街,经跨铁路桥,终点连接至大龙潭一期廉租住房小区,道路全长1250米,宽20米,含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道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 月 26 日至 2015年 1 月3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 月 26日至 2015年 1 月3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如退还图纸不齐或遗失则不退图纸押金。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