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威宁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2】4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宁县草海镇鸭子塘村
2.2建设规模:约39140平方米
2.3工程概算:约8193.4万元。
招标范围为:本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并满足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时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 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3月 4日至2015年3 月10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o/)上发布。
注: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内 地 址:贵阳市金阳南路6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商务楼A栋15楼3-4号
邮 编: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 系 人:吴良松
电 话: 13985358147 电 话: 18685197613
传 真: 传 真:0851-48121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602360380@qq.com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企(招标代理)备(15)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5年5月14日
2015年 3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