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金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二次)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2]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新城区;
2.2建设规模:1585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2698.8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3 月 4 日至2015年 3 月 1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壹份(加盖企业法人红章)。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 月 4 日至2015年 3 月 10日(不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0.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 月16日10 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沙县城关镇中华街111号 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城市方舟A栋12-6号
邮编: | 551800 | 邮编: | 550003 |
联系人: | 黄成江 | 联系人: | 匡子鑫 |
电话: | 0857-7225654 | 电话: | 18185703378 |
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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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qzx101@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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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黔备案号: | 黔建外招验[2012]0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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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证书有效期: | 2017-08-14 |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