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绕城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一标段 施工招标(三次)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15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定县绕城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普发改投资[20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定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定县城关镇、马官镇、龙场乡;(2)建设规模:总里程长9.85公里,二级公路;(3)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范围;(5)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K7+295—K17+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壹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壹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