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水监理招(2015)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灌溉[201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榕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榕江县八开乡、平永镇、三江乡。
2.3 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缺陷修复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等以及招标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内容监理。
2.5 概算投资:51.4万元
2.6本招标项目采取简易程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投标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注册监理工程师类似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贵州省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4本次招标按黔发改发规【2012】2073号文件执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榕江县小农水重点县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谭齐灵
联 系 电 话:1388553247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才珍
联 系 电 话:0855-8233587
传 真:0855-823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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