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安装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投资[2011]3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毕节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2761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4014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600平方米);投资估算:160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建设地址:毕节双山新区香田村;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03 月24 日至2015年 03 月 30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贵州省公安机关颁发的“工程安全防范备案证书”原件报名,(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投标人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24小时前在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03 月 24 日至2015年 03 月30日(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招示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biggzy.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毕节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桂花路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0号兴中元大厦12楼C座邮 编:551700 邮 编:550001
联系人:陈行 联系人:葛艳梅
电 话:13595739888 电 话:15934752288
传 真:0857-8317252 传 真:0857-8236955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987038398@qq.com
2015 年 0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