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2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2014年石漠化治理工程施工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农经[2014]5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机耕道长8300米、沟渠8300米、牌坊1个,概算投资约233.72万元,地点:镇宁自治县良田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内容施工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