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锦建招【2015】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建设【2012】29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锦屏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86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941万元;
2.2 建设地点:锦屏县敦寨镇;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如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7家时改为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 年 4月 2 日09:00时至 2015 年 4 月 6 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进行申请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 Qdnggzy.cn:80000/qdnhy。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屏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屏县县城 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6号(中银港1901)
邮 编: 556700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 杨承云 联 系 人: 王才珍
电 话: 0855-7221852-6911 电 话: 0855-8233587
传 真: 传 真: 0855-8233587
资质证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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