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青山界水库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黔东南水利局【2015】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青山界水库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计[2015]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河县境内;
2.2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本次招C1标段:约6058万元;大坝枢纽工程(挡水、泄洪、引水及其他建筑等工程)及临时工程。
2.4计划总工期:2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经黔东南发改农经[2014]87号核准)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黔东南州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 | 地 址: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翡翠苑10-2 |
| 邮 编:556000 | 邮 编:556000 |
| 联 系 人:黄廷跃 | 联 系 人:周毅 |
| 电 话:13885546079 | 电 话:0851-83837906 |
| 传 真: | 传 真:0851-83837906 |
备案部门意见:
201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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