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协和镇2014年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硬化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西县协和镇2014年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硬化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扶函(2014)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西县协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彩票公益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黔西县协和镇长峰村、果坝村、仡仲村。
2.2规 模:长峰村通组路硬化6.7公里、果坝村红旗经爱国平寨至青山通组路硬化4.73公里、仡仲村希家寨至顺河通组路硬化2.5公里。
2.3项目总投资: 529.4 万元 。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黔西县协和镇2014年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村组道路硬化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及以上,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 月 24 日至 2015 年4月 30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
4.2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3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4日至 2015年4 月 30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代理机构室]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15日10时30分,地点为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人:黔西县协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黔西县协和镇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人: 王钰姗
电 话: 13508574678 电 话: 1528655232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10525108@qq.com
入黔备案号:黔建外 招 验(2013)36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2月19日
2015 年 4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