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太拥防洪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剑招标办备案【2015】24号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太拥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计【2013】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州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剑河县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剑河县太拥、巫拥、寨甩;
2.3工程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3.2517Km,新建堤防3.6823Km(太拥河段治理长度0.9446Km,新建堤防0.833Km;巫拥河段治理长度0.9042Km,新建堤防0.8963Km;寨甩河段治理长度1.4029Km,新建堤防1.953Km),河道清淤长度3.2517Km;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2.5项目投资总额:648.55万元;
2.6计划工期: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4各投标单位只可就剑河县太拥防洪工程,剑河县干溪河、敏洞乡防洪堤工程2个招标项目中的其中1个招标工程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当资格预审申请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少于或等于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而改为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5月4日9:00时至2015年5月8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0/qdnhy)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dnggzy.cn:80000/qdnhy。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4日9:00时至2015年5月8日23:30时,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0/qdnhy)购买下载。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大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剑河县水利工程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剑河县县城 |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龙泉苑街睿力上城13栋25-1号 |
| 邮编:557700 | 邮编:556000 |
| 联系人:姜通培 | 联系人:王海婷 |
| 电话:0855-5221271 | 电话:18386740995 |
| 传真: | 传真:18386740995 |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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