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2、C3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326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水利厅[2015]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C2标段、C3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水灌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宁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2.2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及省级财政配套;已落实。
2.3工程建设地点:镇宁县打帮乡、良田镇、城关镇、马厂镇、大山镇。
2.4 工程规模和建设方案:
新建提水提灌站5座;新建机井配套4座;安装深井潜水泵14套(总装机210KW)、安装卧式多级离心泵10套(总装机198KW)、配套变压器13台(总装机435kvA)、架设10kv输电线路7360m;新建减压池和调节池51座(总容积2660m3);新建78个检修阀阀井;新建上水钢管6170m、灌溉管道161643m。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C2:打帮乡纳建提灌站灌区和打帮提灌站灌区;C3:良田镇板东提灌站灌区)。2.6招标范围:相应所属片区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和管道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
2.7 工程建设工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3.4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对上述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套项目管理班子(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09时至17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