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猫营镇聂补陇村安岱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262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云县猫营镇聂补陇村安岱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安顺市财政局以安国土资复【2014】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土地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紫云县猫营镇
2.2总投资:约100万元
2.3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1200亩。
2.4计划工期:6个月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且须具备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土地整治从业备案登记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