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威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威宁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投[2005]04号、黔国税函【2013】145号、威府专议【2013】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威宁县明珠大道;
建设规模:S≈2108.30㎡,框架结构,共六层;
项目总投资:约525万元;
计划工期:24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1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简易程序法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发包价,发包价即为中标价(或投标报价),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合格后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7月1日下午17:00时(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7月1日下午17:00时(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 日内寄送。
5.4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户 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备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帐号转入;(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3)相关费用请提前转账,中心以实际到账为准。咨询电话0857-831725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2日10时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 /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
9.联系方式
甲 方: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乙 方: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宁县明珠大道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世纪城E组团购物中心第 2栋4单元25层
邮 编:553100 邮编:550081
联系人:何玄 联系人:刘 军
电 话:15285795559 电 话:0851-82217080 1301706728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8年12月04日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