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 497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顺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普发改投资{2014}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定工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安顺普定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内;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
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