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黔西县林泉至白泥公路大修工程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黔西县林泉至白泥公路大修工程 已由 贵州省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文件 以 毕市交复〔201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黔西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林泉镇、锦星镇 。
2.2、 建设规模: 全长12.3千米,路基宽度6.5米(其中K10+820-K11+017段路基宽为9.5米),路面结构层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采用公路四级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
2.3、总投资: 约1137.95万元 。
2.4、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所示范围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 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 资质,近三年完成的企业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 未担任 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15 年 8 月 6 日 09:00 时至 2015 年 8 月 12 日 17:00 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4.3标书费、信息费、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7710121050000418 ,开户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户名: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4 保证金必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不接受现金缴纳),信息费、招标文件费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并缴费的投标人 , 须在报名截止后 5 日内完成绑定 ,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转入并确保到账 , 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 0857-8317252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5 年 8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交通造价信息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同时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
7.2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缴费指南及注意事项,若因投标人原因或银行到账时间延迟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黔西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毕节市黔西县水西大道74号 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鸿通城A区写字楼901
邮编: 551000 邮编: 550000
联系人: 杨同文 联系人: 罗在敏
电话: 0857-4222538 电话: 13984840856
传真: 0857-4222538 传真: 0857-894050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59340801@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20 年 03 月 30 日
2015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