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运输设备采购)标段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5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3)3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紫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运输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紫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运输设备采购)
(二)项目地点:紫云县城及水塘镇,猫营镇,板当镇,白石岩乡,达邦乡,火花乡等6个乡镇中心区
(三)项目规模:建设日收运生活垃圾120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中:新建垃圾转运站8座(其中5吨/日2座、10吨/日3座、15吨/1座、20吨/1座、45吨/日1座),配置2m3移动式垃圾转运箱55个,2t可卸式垃圾收集车15辆,5t垃圾运输车6辆,8t以上大中型垃圾运输车3辆,3t槽车2辆。
(五)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额:资金来源:国有贷款、100%;项目总投资:776.8万;本招标项目投资:776.8万
(六)计划工期:1年
二、招标范围
内容及范围:紫云县城及水塘镇,猫营镇,板当镇,白石岩乡,达邦乡,火花乡等6个乡镇中心区。
新建8座垃圾转运站,其中2座为压缩式,6座为非压缩式;2座环卫管理站(含环卫停车场),并配置垃圾运输车,小型垃圾收集车,吸污车和密闭移动式垃圾箱等转运设备。
招标方案:运输设备采购,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及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车辆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近3年企业类似业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