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三岔镇红光村后台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义县三岔镇红光村后台201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以遵市国土资发【2014】144号 准建设,招标人为:遵义县三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批已由 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遵义县三岔镇红光村。
2.2 建设规模:①土地平整工程 12.16公顷;②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781.4米;③改建田间道26条,总长5293.1米;④新建田间道挡墙;⑤规划设计错车道;⑥新建30cm*30cm灌溉渠3条,总长542.2米;⑦改建30cm*30cm灌溉渠14条,总长3876.6米;⑧新建排水沟1条,总长226.2米;⑨改建排水渠370m;⑩维修山塘2座、新建泵房1座、储水池1座。新建标志牌1座,新建单位工程标识牌34块。
2.3总投资: 499.2045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
2.6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
2.9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 具备贵州省国土厅或遵义市国土局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资格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或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 2条规定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1日至 2015 年 6月 18日(以媒体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15 年6月11日至2015 年6月18日(以媒体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下载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月 3 日 9 时 00 http://ggzyjy.zunyi.gov.cn:88/zunyihy/。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此公告的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网址
6.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zunyi.gov.cn、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县三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遵义县山岔镇 地址:遵义市南京路体育馆足球场
联系人 :聂万明 联系人: 杨毓芬
联系电话 :0851-27701004 联系电话: 0851-28628561
邮编: 邮编: 563000
传真: 传真: 0851-28628583
电子邮箱: 电子邮件: Luban823@126.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6年2月10日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 新点客服 联系电话:4008503300,0851-28911957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2015年 6月1日
* 重要说明: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的方式招标。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银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获取。
4、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清单、补充文件等所有附加文件作为本次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会员系统提供下载,禁止另行收费出售、禁止会员系统下载以外的其他方式领取。
5、澄清、修改文件在会员系统发布,不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会员系统,及时下载相关澄清、补遗、修改,依据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任何环节无需向任何机构或个人透露本单位信息。